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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60/cma.j.issn.2095-1477.2013.06.027

爆竹炸伤致眼眶内残指存留一例

引用
烟花爆竹炸伤在儿童眼外伤中比较常见,合并眼眶异物者也较多.但炸伤致肢体组织在体内残留的情况极其罕见.本文作者于2012年2月28日收治1例爆竹炸伤致指体组织在眼眶内存留的病例,现报告如下:1 病例患儿男,11岁.主因双手及右眼炸伤,右眼视物不见3d于2012年2月28日由我院手外科转入我科.患儿于3d前不慎被爆竹炸伤双手及右眼部,当时即有双手及右眼疼痛、出血,双手活动障碍,右眼视物不清,急诊于当地医院行眼部清创缝合术后转入我院手外科,以”多发性爆炸伤”收入院.入院时查体:一般情况可,心肺腹未见明显异常.专科情况:双手腕关节及远端大部毁损,少许软组织间断相连,创缘不齐,污染严重,软组织挫伤严重,血运无,红白反应无,活动不能.

炸伤、眼眶、异物

35

2013-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7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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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

2095-1477

11-602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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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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