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启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据悉,2001年6月28日上海市召开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会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协商确定,原"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更名为"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办公地点亦将由原华山医院迁移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情报研究所.监测范围由以往的药品扩展到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启动本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报告主体亦由原医疗机构扩展到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息网络则由原单一的医疗系统扩展到区、县药品监督部门、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提出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是受医药研究技术和人们认识水平限制而导致的必然现象,与药品质量无必然联系,也不一定是医生责任心不强或失误.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制度、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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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R197.39;R969.3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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