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498.2021.06.041
统编版教材"太守自谓也"注释商榷
欧阳修《醉翁亭记》:"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统编版教材注释:"〔太守自谓也〕太守用自己的别号(醉翁)来命名."[1]
这条注释的内容是否正确,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引起了质疑.张继定、陈顺宣所编的《初中语文疑难辨析新选·三年级》就曾提出:"文中'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课本注'太守自谓'为:'太守用自己的别号(醉翁)来命名.'这条注释粗看似妥,但细嚼欠当.首先,问的是谁给亭子命名的,回答当然也该讲是谁为亭子命名,而照注释,回答的却是'是太守用自己的别号来命名的',变成是用什么来命名了,显得答非所问.其次,'谓'在这里即为动词'为',指为亭子命名这件事.照注释,'谓'作名词(称谓之意)活用为动词,不妥当.'太守自谓'就是'太守自为',即太守自己命名的意思.这样才合文意,也与前文'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句相一致."
2021-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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