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498.2020.05.008
语用视角下语文阅读教学内容的调整与建构
201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课程定义为"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用性课程".[1]在2017年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这个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论述继续被沿用,并且高度凝练了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2017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高中)明确指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2]所以无论是2011年的义务课标还是2017年的普通高中课标都统一将语言运用作为语文教学的落脚点.坚持语用这一视角来建构教学内容无论从现阶段还是未来看,都是从语文教学的目的出发.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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