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498.2005.07.005
高中写作新理念探析
@@ 研读课标,我们不难发现,在义务教育阶段被称作"写作"(小学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和"口语交际"的目标与内容,在高中必修课中则被称为"表达与交流".这种变化,仅仅是为了在形式上与"阅读与鉴赏"的对应?另一方面,高中课标在对"写作"的描述上,既不像义务教育那样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且所用文字篇幅也明显偏少,似乎有弱化"写作"的倾向.这是否意味着高中语文在有意淡化"写作"?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这种叙述形式及概念使用上的变化,实际上表征着高中课标对"写作"的更深刻理解,蕴涵着"写作"及"写作"教学的新的价值追求.
高中写作、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课标、阅读与鉴赏、目标与内容、叙述形式、口语交际、可操作性、价值追求、高中语文、必修课、蕴涵、小学、文字、倾向、描述、教学、交流、概念、淡化
G63(中等教育)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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