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476.2002.05.009
引号的一种用法
@@ 据<标点符号用法>(1996年)的规定,引号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标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二)标明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或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关于第一点,老师们比较注意引号引用有声话语形式的用法,而对引用无声话语形式的用法还不够重视,笔者在中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发现了两处这样的用例:
用法、话语形式、中学语文、特殊含义、教学过程、标明、标点符号、对象、词语
I20;H31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