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476.2002.03.004
关于语文课程目标的对话(三)
@@ 问:我们在学习<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时,明确了写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但我们发现在阶段目标部分,第一学段称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都称为”习作”,到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这是为什么?
语文、课程目标、写作、义务教育、生活需要、课程标准、阶段目标、表达方式、全日制、字顺、运用、学习、实验、地表
G4(教育)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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