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267.2016.05.012
新三板挂牌印刷企业的信息披露(二)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挂牌企业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有具体要求的,挂牌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一般要求半年度报告的报告期是指年初至半年度期末.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确需审计,应当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关审计报告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挂牌、信息、披露、要求
F83;F27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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