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出卖人、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期间届满、检验方法、技术性能、出租人、条款、内容、名称、规格、供给、币种
K20;D91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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