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653.2006.03.060
论书法中的情感和人格精神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归根结底是人的创造,因而在本质上也是人的精神的映照.一幅书法作品凝聚着书家多年的功力和心血,也是书家学养、精神、性灵的结晶.书法中表现的情感乃是书家长期生活中,通过先天气质的影响、文化素质的培养、知识学养的积累等渠道所培植的一种稳定情感,而书法中的人格象征论则以某种人格、人品作比拟来阐述书法的精神意味及艺术境界的高下.
书法、情感、人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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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绘画)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