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寨的“自治合约”与“劝和惯习”
华寨是黔东南锦屏县所辖213个行政村之一.华寨《村民自治合约》以前是纸质文本,2010年6月以后,以石碑形式竖立于华寨村接龙亭,华寨村《合约》形式新颖,内容涉及到村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较丰富.《合约》由全村每户签字或按手印认可,其中有一条规定,严禁骂街,严禁夫妻、婆媳邻里漫骂打架,违者由村劝和小组到其家进行劝和,并承担参与劝和人员当餐伙食,“劝和”是华寨化解家庭纠纷的民间制度设计.2008年9月至10月间,笔者带领贵州大学8名硕士研究生就该村典型的《华寨村民自治合约》背景、内容、形式、功能、特征以及民间调解和“劝和惯习”进行调查,通过查阅档案、采访群众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了解情况,目的是研究其社会作用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华寨、“自治合约”、劝和、惯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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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14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第三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促进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之子课题“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中的民族法和民族习惯法研究”项目号14DZC026
201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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