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127.2015.01.009
吉林省野生动物损害特点及补偿工作评价
分析了2007~ 2013年吉林省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案件,结果表明野生动物损害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野猪造成的损害占94.07%,其中99.94%为损害农作物,东北虎损害案件占1.38%,其中捕食家畜占99.72%.白山、延边地区是损害发生主要地区,其中长白、靖宇、安图、汪清、珲春案件数量占全省数量62.33%.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评估,研究表明吉林省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运行良好,补偿工作在政策支撑、案件处理方面专家评分较高,而损害案件补偿过程中在运行经费、监督检查、信息处理、科学研究等方面存在不足,应在今后工作中进行调整.
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案件、吉林省、层次分析
36
S764(森林保护学)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