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809.2018.12.00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费用补偿的情况调查
目的:调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除和生育保除药品目录》更新之后,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对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vel oral anticoagulant,NOAC)费用补偿的情况.方法:在所有实行国家药品目录的省级行政单位选取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分别调查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阿哌沙班在省(自治区)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内的门急诊及住院适应证、支付比例情况.结果:在所调查的31家不同省市自治区的三甲医院中,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阿哌沙班进入常规采购品种目录的比例分别为100%、87.1%、61.2%;其中,4家医院所在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利伐沙班的适应证相较于国家药品目录受到进一步限制.29.7%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门诊NOAC的使用,报销比例在0.2~0.9,100%的省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住院NOAC的使用,报销比例在0.15~0.95.结论:各省市自治区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其地区经济水平相适应,但目前大部分省市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使用NOAC的保障较差.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基本医疗保险、房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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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6(药事组织)
"NOAC的其他研究各国指南推荐、各国医疗保险报销等",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发展、评价与选用科研课题."2型糖尿病住院患者药品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研究",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15WS0217
2018-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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