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公告 ”(2004)第1期,总第59期”
@@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各省级药品检验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抽样检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药品质量、药品生产企业、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监督、生物制品检定、整顿和规范、药品检验所、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经营企业、假劣药品、会议精神、抽样检验、管理局、组织、中国、省级、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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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R28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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