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21.04.008
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评估:一个"政策基线—组织标靶"框架术
构建社会治理智能化实现程度评估体系对于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治理智能化实现程度的效能概念包含政策基线和组织标靶双重工具属性,为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评估研究提供了过程及结果评估的新视角,是对现有相关研究存在的评价内容混淆、评价要素模糊等论争的有力回应.在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核心概念的基础上,以可及性理论为基础,分析构建政策基线框架与组织标靶框架以及两者内在的关联耦合,进而构建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实现的质量和数量纵横交错的四重评价维度,即供给主体领域、服务受众、服务产出、服务要素组织管理和内部运作过程,为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评价提供了理论支撑.
社会治理智能化;效能评估;政策基线;组织标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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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农民运动与组织)
天津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天津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发展问题;对策研究"
2021-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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