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9.06.004
主体化:工商资本下乡后的村庄应对机制——基于广东省珠海市X村和S村的调查研究
工商资本下乡通过流转土地和垄断农资等生产要素,无形中挤占了小农生产利润空间,分散小农需要组织起来提高市场竞争力.然而,当下盛行的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多数由资本企业主导,小农只是变成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而获得微薄利润.调查发现,作为传统小农种养区域的珠海市斗门区X村和S村,在遭遇下乡资本挤压后,重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分散小农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村集体统一经营组织能力,为小农户提供土地、农资、技术等生产保障,规范小农生产,帮助小农扩大农业生产利润空间,同时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服务农民的能力,形成农民的生产主体性.
资本下乡、组织化、小农生产、主体性、集体经济
F323.9(中国农业经济)
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从农民合作入手构建以乡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内生社会经济:后2020广东省农村阻断返贫的机制》
2020-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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