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压制型”到“治理型”:我国劳动行政执法模式的转型
长期受政府管理模式的支配,我国劳动行政执法形成了行政主义的压制型模式.该模式面临资源短缺、成本高昂、实效性差等诸多危机,无力回应执法实践的诉求.治理型劳动行政执法模式以治理理念为指导,践行多元主义、合作规制、柔性治理等基本思想,能有效克服压制型模式的不足.应立足于治理逻辑,从执法理念的变革、多元协同执法主体体系的再造以及柔性执法方式的建构等方面,推进劳动行政执法模式的转型.
劳动行政执法、压制型、治理型、转型
D922.59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JC710071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