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以十堰法官被刺事件为例
十堰法官被刺事件的成因折射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制度性缺陷:程序繁琐,非诉机制不能保障公平且效率低下,非诉与诉讼机制间缺少衔接、协调规则.为此,应减少解决劳动争议必经的法定程序;回归工会劳动者代理人的角色定位,引入政府参与的三方机制,采用仲裁自愿原则并全面实行“一裁终局”;构建非诉与诉讼机制间的各种衔接协调规则.只有这样改革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才能从根源上避免类似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十堰法官被刺事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制度性缺陷、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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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5(法学各部门)
本成果系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四川城镇化加速时期劳动争议非诉解决机制研究》JCSF2014-12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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