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5.05.026
政府公开信息真实性规制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是法规规章确定的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也是信息使用人的基本诉求.政府公开信息失真会危及政府公信力、危害社会的稳定;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发展;会使政府信息使用人权益受损害.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要求“相对真实”、“过程真实”,包含形式真实性与内容可核性两个层次,受到主观因素和制度因素影响.规制政府公开信息真实性需要培育信息公开真实理念、明确政府公开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性救济制度.
公开信息、真实性、规制
D63-39(国家行政管理)
河北省社会科学网络信访行动与制度研究HB14SH026;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责任的道德基础与实践模式及其与政府稳定性的关联研究HB12FX026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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