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5.04.015
沃特金斯对西方法治传统的历史探索
弗雷德里克·沃特金斯(FrederickWatkins)认为,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社会与政府的二元主义,从而社会对政府权力的有效制约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古希腊和古罗马都因为法治而盛极一时,但是也因为法治不完善不稳定而不可避免地衰落了.西方的法治传统是在中古时期最终建立起来的.教会在精神和伦理方面的统治地位不仅为法律的权威性奠定了基础,而且能够对官僚体系的世俗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近代的自然法观念、公意理论和启蒙哲学思想为现代法治提供了思想资源.宪政民主制度能够整合社会力量与政府相抗衡,防止官僚体系的专制独裁和极权统治,实现“法律之下的自由”的理想.
二元主义、宪政民主、法律、法治
D904(法的理论(法学))
2013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哲学的批判及其当代意义研究HB13ZX001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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