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5.03.010
生态功能区建设中政府行为失范的具体表现与诱发因素分析
在转型期,生态功能区的政府行为由于受理念偏差、利益驱使、机会存在和监管不力等诱发因素的影响,容易表现出政府行为能力夸大、政府行为手段单一、政府行为目标短视、政府行为运转盲目和政府行为结果自利等失范行为.考虑到政府行为失范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其具体表现和诱发因素进行剖析,以期为下一步研究防范政府行为失范的措施打下基础.
生态功能区、政府行为失范、具体表现、诱发因素
D63-31(国家行政管理)
作者主持的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生态功能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广东省韶关市为例”13XZ01;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协同治理生态环境的运行机制研究——基于韶关创建‘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的实践与探索”Z2014020
201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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