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4.06.022
“震慑理论”对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启示
反腐倡廉建设不能停留在“为什么要反腐”的理论分析层面,也不仅仅只是反与不反的论争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应该在方式方法上思考如何“反”才能获得最优比较效果,这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这一方面,美国军方倡导的 “震慑理论”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借用“震慑理论”来分析我国当前的反腐工作的特点,有利于我国在总结一年多来反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推进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震慑、惩治腐败、三角形最稳定理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5-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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