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合理主义:传媒与司法冲突衡平之向度
传媒是传播信息的媒介或方式,表达自由始终是传媒价值选择之核心.司法是法定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司法的核心价值观应当体现为对公正的不懈追求.传媒适当监督司法,有利于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但传媒监督异化也会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对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平衡中,逐渐形成了司法对传媒宽容论与抑制论两种倾向.中国语境下司法对传媒无法过度宽容,亦无理由过度抑制,在司法对传媒激进的抑制与消极的宽容之间,相对合理主义可以为问题解决提供一种可能的范式,我们应当通过实现传媒自由基础上的自我克制与司法独立基础上的程序正当来衡平传媒与司法的冲突.
传媒、司法、冲突、衡平、相对合理主义
D912.14(法学各部门)
2014-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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