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3.01.005
从“选主”到“自主”:被选举权的制度建构
被选举权从一种被选举的资格发展到“主张被选举”的权利,是民主深化的要求和体现,也是人民作为主权者“出场”的重要方式.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政治权利的典型形态,是手段性和目的性的统一,具有防御权和受益权的双重性质,对于启动民主,聚合民意,促进国家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培养政治人才和健全公民人格具有特殊价值.要充分实现被选举权,必须完善其主体制度、竞争博弈机制以及争讼解决机制.
民主、"选主"、被选举权、自主、制度建构
D034.4(国家理论)
广东工业大学"团队平台重大成果培养基金"项目《社会工作介入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技进步与我国科学发展道路》12BZX029;第52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当代中国民主政治渐进发展的路径和机制:公民权利视角》,2012M520335
201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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