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2.03.030
论我国少数民族优惠性差别待遇及其保障——从反向歧视的视角
一国内部各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对少数民族实施特殊保护的最直接理由.我国的“少数民族”指新中国建立后经民族识别工作确认的55个少数民族,为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性差别待遇,更好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追求和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表现,并没有制造另一个不公正和所谓的“反向歧视”.
少数民族权益、优惠性差别待遇、反向歧视
D633.1(国家行政管理)
王传发主持的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少数民族优惠性差别待遇与反向歧视研究"11CMZ020的阶段成果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