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2.01.006
论罗尔斯《正义论》走向康德式“义务论”正义观的理论进路
本文认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主张“义务论”伦理学的方法,坚决反对西方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和目的论的伦理原则.他认为,正义是不受偶然的社会和自然因素影响的自律的理性人的一致同意,是作为理性的人的自我构建.这与康德的义务论伦理是完全相契合的,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就成他批判反对功利主义和目的论的最有力的武 器.罗尔斯从康德的自律道德原则出发,设计论证了他的《正义论》理论原点“原初状态”理论.
罗尔斯、康德、正义论
D091.4(政治学史、政治思想史)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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