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行政、参与立法但不干预司法——论构建党的新执政方式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早已明确指出,中国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法治三项基本原则的有机统一.但是历史和现实都显示,这三项基本原则之间是存在矛盾和冲突的,究其根源,就在于党一直坚持对国家政权实行一元化的全面控制的旧执政方式.因此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唯一通道.在当前条件下,唯一可能和可行的党的新执政方式,是党掌握行政、参与立法但不干预司法.惟其如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三项基本原则才能得以体现、保障和加强,三者才能实现有机统一,从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治、执政方式、行政、立法、司法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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