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中的公民参与:有序的民主选择
本文从A小区绿地建学校遭居民掷砖头抗议谈起,提示人们关注公私合作中的公众干预问题.公众对社区公共物品生产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但目前其在正式的公私合作话语系统中处于"失声"地位,导致其采取非正式、突发性与过激性的干预行动.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公私合作中的公民参与,为公众提供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和建立起制度化的回应机制.
公私合作、公众干预、公民参与
13
D631.43(国家行政管理)
2011-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