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产品的传媒服务的社会责任——以报道重大公共事件"重庆打黑"为例
传媒在报道重大公共事件时,对于社会舆论引导提供了一些值得遵循的准则.但另一方面,却仍然存在着与其公共传媒的责任使命不相匹配的现象,如公共信息平台的倾斜和重大公共事件报道娱乐化;传媒镜像歪置、失真,新闻公共性失守等.在重大公共事件发生时,作为公共产品的传媒服务应彰显自身的社会责任.
传媒服务、社会责任、"重庆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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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3(国家行政管理)
2010-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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