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的国家结构消解自治立法的自治属性——自治立法非自治的一个分析视角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的充分行使,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良好运行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自治立法权行使得不尽人意.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现实宪政体制下集权的政治理念和行政化的分权体制.因此,必须将行政化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模式转变为立法化的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进一步明确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健全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
自治立法、宪政困境、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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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2(国家行政管理)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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