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看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
以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分析为起点,不难发现城市房屋拆迁实质是一种行政征收.国家行使征收权必须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公正的补偿这三个法律要件;以"重庆钉子户"事件法律分析为核心,可以看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立法不完善和制度设计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欠缺公共利益决断机制、程序不当、补偿原则不明确、救济途径不畅.
城市房屋拆迁、公共利益、正当程序、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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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43(国家行政管理)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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