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西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政府责任与行为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的问题基础上,提出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应该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扩大转移市场,构建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立多渠道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在农村人口流动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进程中,政府既是制度、政策的制订者,也是实施者.鉴于我国对农民长期的制度性歧视这一客观现实,政府应该为城乡均衡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合理、运作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制度化保护.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可以弥补市场的缺陷.
农村劳动力、转移、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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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ZZ031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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