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681.2006.06.025

论法治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引用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首要尺度,是区分先进型的和谐与落后型的和谐的首要标志.倡导法治必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的精髓是约束政府权力、捍卫公民权利,依法行政与违法行政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权力是有限的,后者却景仰无限权力.政府的法治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一种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即法治政府虽非和谐社会的充分条件,却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单靠政府讲法治还不足以实现社会和谐.但如果政府不讲法治就会毁掉社会和谐.因此应采取三条措施,一、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全国范围内的竞争性审判;二、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出庭应诉;三、以启动行政法律法规的违宪审查为核心捍卫宪法的尊严与权威.

法治政府、和谐社会、基础性作用

8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06-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1-9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1671-0681

53-1134/D

8

2006,8(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