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06.05.033
论转变我国政府职能的法治途径
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乃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与客观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客观上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导向,为探寻转变政府职能的法治途径开辟了崭新的路径.在其指引下,必须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构筑,对我国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和重新塑造.这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法治途径.
政府职能、转变、法治途径、定位、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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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1(国家行政管理)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05040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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