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06.03.008
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社会构建的切入点
政府的不断征地过程就是政府与农民之间利益博弈的过程.政府为了非公共利益目的征地造成大量土地征而不用,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得农民最根本的物质保障--土地大量缺失.同时,由于征地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结构的存在,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一方面,政府要以公利性作为自身的本质属性,摆正自己的公益人的角色,不能把征地作为手段,以自身利益和寻租作为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针对征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上安排和创新,化解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维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
和谐社会、失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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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3(国家行政管理)
2006-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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