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06.02.010
论公民知情权与地方人大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选择
健全与完善地方人大信息公开制度,维护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相当多地方人大对政务信息公开还未给予足够重视,一些基层人大甚至堪称信息公开缺失.要改变这种状况,满足人民对人大职权行为的知情要求,惟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信息公开.这种公开不仅是行权结果的公开,还包括行权过程的公开.而且必须信息公开制度化.在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这方面,有八项制度设计可供选择.
公民知情权、人大、政务公开、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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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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