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811.2017.01.022
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立法前评估的实践与完善
第三方评估立法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我国的第三方评估立法机制.这一提法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应确定范围和性质:行政立法评估、行政立法前评估、第三方独立评估和重要立法事项的评估.通过对国内该机制的实践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的研究,提出了拓展第三方评估主体类型,培育第三方评估市场;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条件;建立第三方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加强对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验收与成果的运用等完善建议.
第三方评估立法、行政立法前评估、重要立法事项、实践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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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中国法律)
2017-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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