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管理创新主体构成及其职能定位
社会管理是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管理,必须按照十八大报告中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发挥多元主体的“他律、自律、互律”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开创“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局面。
社会管理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组织、公众参与
D632(国家行政管理)
2012年度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社会管理的主体建设研究--以珠三角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为例”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KYY20。
2014-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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