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基本把握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科学论断,并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规划和部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赋予了新内涵,增添了新内容,也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新任务,开辟了新途径。为发挥民主党派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云南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专门邀请各民主党派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讨会”。研讨会上,各民主党派的代表,结合各自实际纷纷发言,从不同视角、不同方面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深入解读和阐释,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深刻分析和思考,对我们进一步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质,完善同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本期开始,我刊将分两期将各民主党派省委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讨会上的发言刊出,希望能为关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社会主义民主、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党派、民主制度、云南省、爱国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内涵和实质、中国特色、政治建设、人民民主、理论研究、科学论断、不同视角、有价值、新任务、新内涵、统战部
D613(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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