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110.2022.03.014
民国初年云南验契中的不动产管控问题
民国初建,中央政府以清理清代民间不动产的名义,举行验契,意图通过征收查验费,解决财政困难,增加国家收入.这一举措,是中国现代不动产登记法规形成的预备与先声;通过查验、登记等环节,政府为私人明确了不动产的归属,初步确立产业的权利关系,也完成了对民间不动产清理和掌控的第一步,由此为国家财政提供了征税依据.通过考察云南民间所藏验契文本,可以看到虽然民国初年,政局动荡,但中央政府与云南边疆地方的互动未受阻:一是中央政令通达云南,验契工作可以在腾冲等边地以及镇沅、新平、大理等民族聚居地顺利展开;二是云南地方政府通过验契,对民间原有旧契的土地、房产,以及那些遗失旧契、新建但未登记的不动产开始了初步管控;三是确知地处西南边疆、民族聚居地较多的云南,验契的实施效果基本符合中央欲确定不动产权利关系等要求.
验契、不动产管控、中央与地方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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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58(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22-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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