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110.2017.02.010
终身监禁的立法评述与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终身监禁,但对终身监禁的看法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譬如认为完善无期徒刑即可达到终身监禁之效果,设立终身监禁无实际意义;终身监禁之设立,有轻纵贪污贿赂犯罪之嫌疑;加重了刑罚力度,违背刑罚发展之趋势,且不利于刑罚目的之实现.文中认为,终身监禁首先是一项不依附于任何其他刑罚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刑罚制度.且终身监禁是对当下刑事政策的回应,也是对刑事政策与刑罚原则的调和,更是刑罚制度变革的必然.同时,终身监禁体现了法律对个体生命的敬畏,是国家刑罚大权注重保护个体生命权的理性回归;是在价值选择方面对一般预防的重点关注;是刑罚在其轻刑化发展趋势下对罪责刑均衡原则的坚持;更是刑罚对正义的社会秩序的追求.在司法适用方面,犯罪人是否参与劳动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当下不宜单独设立执行场所,但从长远来看,“小社会自治”模式应当是较为妥当的选择.
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轻刑化、小社会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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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17-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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