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对南中地区经济治理考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以云南为主的南中地区与内地已形成不可分割政治经济体。但仅有对南中地区的政治、军事治理而没有对经济治理的考察和讨论,难以全面反映和总结治理的总体情况和经验教训。本文按照各政权控制南中的历史时序,以南中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各政权对南中地区的政治、军事治理为基础,横向主要从郡县民、大姓、少数民族及经济部门四个方面,纵向主要从组织形态和制度安排(包括贡纳、赋税、兵役、徭役制度)等方面,考察和讨论了各政权全国性一般经济治策在南中地区的执行,在南中地区的实行的特殊经济治策,及其这些治策对南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本文认为,尽管内地政权更迭频繁、战乱不断,各政权在南中难以实施更加深入的经济治理,大姓长期实际控制南中部分地区,对内地各政权的经济治理有一定干扰,但各政权一般性经济政策在南中总体上仍得到执行,并且顾及了南中特别是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但其中“汉重夷轻”的赋役政策及对大姓荫户的限制又成为汉民“夷化”的经济动因。
三国两晋南北朝、经济治理、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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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国家行政管理)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代中央政府对云南经济治理研究”YB2014022。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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