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中的律师角色:民国北洋时期律师的法律权能
在清末以降的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中,民国律师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民国的法律、社会期待以及律师的自我认同都将律师作为保障人权、维护正义的“在野法曹”。从法律权能视角来看,身份价值、自治组织、社会资本、经济基础构成了律师参与社会转型的条件。诉诸司法程序、开展社会运动、运用政治联系、参与国家体制构成了律师释放和运用法律权能的方式,使之在法律、政治和社会机制中影响社会转型的议程。民国律师的案例证明,律师不仅可以是法律和既定秩序的遵守者、维护者,也可以是法律和秩序的改革者、倡导者。这为我们理解律师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与角色,提供了历史的镜鉴。
社会转型、现代化、律师、民国、法律权能
DF08(法的理论(法学))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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