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道德主体概念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阐述了一种独特的主体概念,道德主体,这个概念既具有黑格尔主体概念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包含着黑格尔对近代主义的批判。本文分三个部分来考察黑格尔对于道德主体的理解。要理解这个主体概念的确切含义,首先必须考察它与同一本书中所阐述的法的其他对象,譬如人格、成员和人等概念之间的区别,突出它的主体性及其区分。其次,这种主体的基本特征是故意和意图,但是由于它的主观性而没有内容,它只能把需要、倾向、热情、私见、幻想等作为它的内容。最后,道德主体在善于良心中达到它的顶峰,这里包含着黑格尔对于近代形式主义道德哲学的深刻批判,同时也预示着道德主体必须向伦理实体的发展。
道德主体、主体主义、形式主义
B516(欧洲各国哲学)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