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官不端行为处理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加州是较早设置法官不端行为处理机制的州之一,其经验被其他的州作为建立和完善的蓝本,被称为“加州方案”.其处理程序不仅能体现对法官的保护,也能对确有不端行为的法官进行恰如其分的处罚,从而达到纯洁法官队伍、减少法官不端行为的目的.加州法官不端行为处理程序具有处理主体中立、处理程序多元化、救济程序司法化以及信息保密义务明确化等特点,而这些特点恰恰是我国法官不端行为处理机制所缺失的,所以需要从以上5个方面对我国法官不端行为处理机制加以完善.
加州、法官、不端行为、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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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国社会变迁与刑事诉讼”07BFX06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法官行为规制研究”CX2013B247
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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