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政策”之再识与重构
一般来说,学界将影响市民社会运作的政策称为“民事政策”.长期以来,人们对民事政策存在着误解,导致民事政策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被异化.因此,对被误解之民事政策从概念、功能等多方面进行再识,回溯民事政策在我国市民社会运作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并重构民事政策对调整市民社会运作的积极效能,不但能推进民事政策的科学发展,而且有助于把握民事政策运用的边界,使之与民事法律互为补充,共同促进市民社会有序健康的运行.
市民社会、民事政策、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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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湖南省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法的科学性解释"CX2012B150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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