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110.2008.05.006
论环境损害求偿权
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环境损害求偿权产生的理论依据;指出环境损害求偿权的主体具有双重失衡性,认定环境损害因果联系具有艰巨性,损害原因行为的价值具有双重对立性.以环境损害范围的界定和环境损害因果联系的认定为切入点对环境损害求偿权的实现进行了初步探讨.
环境损害、求偿权、损害范围、因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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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8-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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