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110.2006.06.012
略论社会工作法治化
社会工作是专业工作,应该体现规范性.依法认定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依法评价社会工作,依法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势在必行.社会工作法治化应该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按照全新的标准确立社会工作职业的活动范围、具体工作内容,甚至包括从业伦理等要求.在职业化基础上进一步依法(或立法)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提升社会工作效果,并使这种机制制度化,进而形成社会共同意识,实现社会工作的全面法治化.
社会工作、法治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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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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