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110.2002.06.007
孙中山与九权立宪
孙中山说:"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换言之,孙中山认为:宪法的内容和意义,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之构成法";二是"人民权利之保障书."本文试图以"九权立宪"为题,分述孙中山九权立宪思想形成的过程,主要内容和价值探析等三个部分,阐述孙中山先生留给我们的这份珍贵的精神遗产,以便为我们今天的民主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有益的借鉴.
宪法、政权、民权、九权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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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51(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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