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0X(s).2019.05.017
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
我国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该制度最初的设计目是服务于计划经济、发展国家重工业战略.现今却致使城乡土地流转、保护和发展不平等,农村和城市间的差异逐渐扩大,制约我国城乡进一步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独特内涵,不等于新农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路径选择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制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加快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以此推动乡村振兴,最终达到城乡互惠共生、融合发展.
土地制度、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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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现农民住房抵押权的法律障碍及破解研究”17BFX198
201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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